见到一篇文章,标题就让我发愣:“我是农民的儿子”。作者叫摩罗。
为什么对这个标题发愣呢?我想,当一个人的真实身份还是农民且每天都在田间地头忙活农活时,他断然没有兴致声称自己是“农民的儿子”,因为那将是一句彻底的废话。中国是农业大国,无论比例还是绝对数字,中国的农民都高居世界前列,中国至少有十亿人,可以自称“农民的儿子”。所以,作者若不是在说废话,他一定想暗示或强调别的东西。那需要额外强调的,质诸常理,当然是些高于寻常农夫的突出异秉,而不可能是些混同于芸芸村汉的庸常玩意。题目里特地亮出一个“我”,正是为了标识自身的独特。
一路拜读下来,果然,作者以悯天悲地的笔墨,从文字里驾起一阵阵愁云惨雾,在那愁云惨雾的尽头,一位几可与耶稣基督缓步并行的使徒级人物,不动声色地冉冉而出。不用问,那就是摩罗了。在那一刻,我会为在摩罗大名后面缀上“先生”还是“先知”,稍费一番踌躇。他用谦抑的口吻和悲愤的语调,把自己的情感表达得无比高峻,其中隐约可见的,则是大量充满精神绝食特征的看法,它们作为观点固然粗疏草率,作为情感又让人不敢仰视。别说批评其观点,仅仅质疑他的情感,我似乎都得暗叫一声“罪过”。他悲情款款地说:“来北京这么些年,我到过两次故宫、颐和园,但我没有一点游客的休闲感,也没有一点审美的鉴赏感,我怀着一种也许是为农民所特有的屈辱心理,感受到的唯有一种罪恶。……当我为了陪护我的农民父母开开眼界不得不第二次走进故宫时,透过父母老态龙钟的身子和膏血耗尽的苍老面孔,我好像看见列祖列宗的白骨正在一件件宝物的背后绝望地颤抖。我不得不经常躲在父母背后,任面部肌肉在那坟墓一样幽暗的宫殿里隐秘地抽搐。”作者继续佝偻着身子,姿态虽然低到极致,宣示出的情感及闪现出的抒情主人公英姿,却又分明高高在上:“我喘息在大街小巷,奔波在立交桥上和林荫道旁,在极度喧嚣中咀嚼着为我所独有的孤独和寂寞。……我内心最隐秘的一角,盛满了任何学说和文章都无法涵盖的血淋淋的乡村经验和农民苦难。这些经验和苦难才是决定我命运的最根本因素,而这些东西永远没有地方可以倾诉。……我因此无法融入学术界、文学界或者文化界,我到哪里都只是一个孤独的异数,是一个真正的化外贱民。我仄身在城市的夹缝里,也仄身在读书人群体中,以格格不入的孤独情思,与乡野兄弟姐妹内心的悲愤、绝望和苍凉遥相呼应。”
倘若,作者只是把笔墨限定在情感抒发上,不管这种情感在我这个俗人看来属于圣洁还是做作、伟大还是怪诞,我都可以不加闻问。对明显高于个体经验的情感,我也许会加以怀疑,却不会轻率加以嘲笑。麻烦的是,作者志不在此,他抒发完这么一通旷古绝今的情感后,还另有寄托,他希望以这份伟大情感作为思考的背景,借此对农民问题及人间公正话题,发表自己的见解——为此他还比较了卢梭的见解。既然他的真实目的并非感染别人,而是说服别人,那么我不得不说,摩罗先生触犯了理性为文的大忌。
感染与说服,是两种不同的作用方式,理应施诸不同的目标。当我们意在感染他人时,即使无视理性,也可能不打紧。在这方文苑里,理性虽然不是情感的敌人,但也并非情感的仆人,它很可能只是一个外人。只要作者的衷肠没有明显乖舛错谬之处,我们大可一往情深地沉浸在作品的情感世界里,通过分享作者的独特情感,深化个人体验。但是,当我们志在说服他人时,上述规则就必须接受拷问。在这个论域里,不恰当的情感表达(它们往往表现得过于炽热和浓郁),不仅不会使观点锦上添花,还可能给观点添乱,使读者于饱受感染之余迷失理性,在那支抒情短笛的动人诱引下,不知不觉间接受了作者那些原本未必成立的观点。情感这层糖衣,说不定充当了包裹思维毒药的作用。比如,假如你感动于作者的非凡深情,就可能稀里糊涂地认可了他的如下建议:“每次看到城里的老太太或者年轻女性牵着一条小狗遛弯,我就想她们与其和一条小狗交流,还不如与人交流,如果收养一个农村的孤儿,不比养一条狗更有感情、更有意义吗?”而如果作者没有以掀天揭地的情感迷惑读者的理智,读者原本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此类观点毫无成熟可言。
这便是我概括出的“理荒情浓”:在原宜张扬理性的文章里,作者不是殚精竭虑地推敲观点、审视经验,而是借助强大的艺术感染力和道德蛊惑力,弥补思辨之不足,以期让某个可疑观点,闯过读者的理性哨卡。尽管我内心绝无视作者为蛊惑者的居心,但以一名现代知识分子的要求来衡量,我仍然必须将这类笔墨界定为“左道批评”之一种,并悬为厉禁。在这类文章里,一旦理性难以为继,你随之喷涌出的情感越是真挚动人,你距一名现代知识分子的要求,也就越远。
本文虽以摩罗为例,但摩罗先生未必就是此类文风的突出代表。坊间一本新出的文集汇编,标题即以《我是农民的儿子》抹额,可见,该文风的欣赏者,国内还大有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