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目的是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市民人居环境,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前不久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任务,我们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总书记的指示,对我们的创建活动具有高屋建瓴的意义。
我国是一个资源紧缺的国家,虽然总量不少,若以人均衡量,却是资源贫国,这是我们的基本国情。文明创建活动要结合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党政部门率先垂范,这样做不仅可以降低能耗,节约行政费用支出,更在于一种导向,通过表率作用,推动全社会资源节约工作的开展。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感,逐步将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经济转变为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率的集约型经济。家庭和个人,在文明创建活动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中,也是主体。怎样花钱,如何消费,看似是个人行为,但又折射出更深刻的问题。“绿色消费”一词,已是耳熟能详,而所谓“绿色消费”,决不只是吃要“无公害”,喝要“全天然”;作为一种消费伦理,在消费过程中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节约珍惜本已十分紧缺的资源,确立一种简单质朴的消费方式,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每一粒粮,更是“绿色消费”的内涵。
奢华铺张不可能体现人的价值,简约质朴的生活方式中蕴藏着高品位。用勤俭节约为文明创建活动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作贡献,既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而且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