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7月14日电(记者 江威)记者从全国“十一五”人口规划中期评估暨全国人口发展功能区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人口发展功能区工作的推进,重点在分区方案的提出和相关政策体系的研究制定,这也将是下半年人口工作的重点。
我国一直重视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2007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对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提出明确要求。主体功能区规划即引导人口与经济在国土空间上的合理分布,而人口发展功能区规划就是其重要的支撑。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介绍说,要在系统评价本地人口发展的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条件基础上,科学界定人口发展功能区的分布与范围,明确不同功能区人口发展的定位与方向,并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有利于人口发展功能区形成的人口及相关政策。
据悉,人口发展功能区共分4类,即限制区、疏散区、稳定区和聚居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