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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汤伟) 客车的ABS装置明明已经失效,两名审车员却照样作出了“检测合格”的结论,结果,那辆客车发生坠桥事故,造成了死亡26人的“北碚4·23特大车祸”。记者昨天从北碚区检察院了解到,参与肇事车年审的两名审车员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各处罚金8000元。
去年4月23日上午,渝运集团北碚分公司一辆北泉牌中型客车行至北碚区水土镇长生桥处冲断左侧护栏翻下了12米高的公路桥,造成了26人死亡,6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经查,肇事车在去年4月11日进行了年审,我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开出了“年审合格”的证明。经调查,胡作为引车员,在肇事客车右后轮ABS传感器及连接线已被拆除的情况下,仍作出该肇事车辆ABS装置合格有效的错误结论。梁某在肇事客车未安装前减震、右后减震明显渗油,右后轮ABS传感器及连接线被拆除的情况下,仍作出四通道装置齐全有效、减震器有效的错误结论。
考驾照走“捷径”
是在漠视生命
“随着驾驶考试难度的加大,很多人都想走‘捷径’,这是在漠视生命。”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学习驾驶的学员中,流行着一个词叫“软过”,就是花钱或者走人情买通考官,试图轻松过关。对此,交警部门再次重申,我市早在2004年就出台了相关规定,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将启动“责任倒查”制,除了车辆检验环节之外,驾驶证发放、牌证发放和路面管控等环节都将倒查;对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