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一名叫李森的人,因不满医药行业从业人员的行贿受贿行为,便自建网站“揭黑”。
从民间反腐网站的功能上说,它不是媒体,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舆论;它未进入官方的举报渠道,却又是一封事实上的举报信。民间反腐恰好弥补了官方反腐中的尴尬。
不可否认,民间反腐网站的“江湖式”揭黑会带来一些衍生问题。比如可能因信息不准确而导致对被公开者隐私权的侵犯。但这些问题在现行法律之下并非不可规制。如果有人认为民间反腐网站的信息披露侵犯了他的隐私权,大可选择诉诸司法。如果有人利用民间反腐的平台行诽谤或敲诈勒索之实,公安司法机关大可依法查办。民间反腐人士并没有任何可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
所谓“民间反腐”,其实只是利用了网络渠道向官方提供反腐线索,其目标还在于推动官方反腐,而不是要取代官方反腐。《北京晨报》6月24日的一则报道披露,北京市检察院为反渎局单独开通了一套外网线,专门从博客、论坛和媒体上筛选有关线索。连官方都重视“网络反腐”,又何必以其“民间”的身份而粗暴拒弃。在反腐的战场上,民间与官方并非要做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更应相互依靠,并行不悖。为更有利于反腐败的推进,不妨给“江湖式”揭黑一个制度化的出口。
( 作者:王琳,原刊于7月1日《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