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可在南京市白下区某小学就读的周晓琴,却想着办法拆散一对夫妻。更让人意想不到的,她还是这对夫妻的女儿。
“我支持妈妈!我发誓,就是拼上这条小命,也要让她和爸爸离婚。”最近,一封字体稚嫩但言语激烈的信,寄到了白下区法院,署名是一个12岁的女孩子,她叫周晓琴。
家人劝说下嫁给外地人
周晓琴的母亲叫胡兰英,家住白下区光华门附近。日前,当在白下区法院被问及女儿为何会写这封信,胡兰英说,这得从她婚后的遭遇说起,过往的日子她用“不堪回首”四个字形容。
胡兰英说,她早年曾有过一段婚姻,但由于和前夫感情不和,两人最终离婚。1994年时,胡兰英29岁。
离异后,胡兰英一直呆在家里“啃老”,性格内向的她,平时也不太爱出门。在母亲眼中,离婚女人本来就难嫁,要是再过了30岁,就更嫁不出去了。母亲四处张罗着,给女儿寻个婆家。
当年冬天,母亲通过熟人介绍,引回了一个来自江苏金坛的“外乡人”,介绍给了女儿。这人名叫周前进,比胡兰英大四岁,个头不高,但身体壮实,看起来挺老实的。
周前进一进胡兰英的家,就忙里忙外特别勤快。他说,自己家中有兄弟4人,经济条件不好,他常年在南京打工,就是为了多赚点钱,给家里寄回去。这让胡兰英对他有了几分好感。
一段时间的交往后,周前进的殷勤,感动了孤独的胡兰英,也让胡兰英的母亲颇为放心,决定将女儿嫁入周家。1995年年初,婚礼顺利举办。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胡兰英始料不及。
“被三兄弟凌辱曾三次自杀”
说到婚后的生活,胡兰英激动地几乎说不出话来,泪水一直流个不停。
“他们不是人,简直是禽兽。”胡兰英回忆说,婚礼是在南京举行的,当时亲友来了不少,场面也挺热闹,胡兰英想,自己的幸福生活终于来了。婚后,两人住在胡兰英的家里,确实也过了一段甜蜜的日子。但这种生活,随着1996年跟丈夫回金坛老家,发生了改变。
周家的贫穷让胡兰英无法接受。不敢说是家徒四壁,但这个家,几乎没什么值钱的家具。更让她想不到的是,周前进的大哥和二哥都已四十多岁,还没找到对象。
胡兰英说,让她更痛苦的事情还在后头。胡兰英生下了一个女儿,取名周晓琴,可能是没生儿子的原因,胡家人对她的态度开始变了。女儿刚断奶,大哥和二哥就开始对她动手动脚,她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丈夫,但丈夫似乎无动于衷,还劝说她“都是自己家人,不要太在意”。
“一次我丈夫不在家,我被他的哥哥和弟弟给霸占了。”向法官说这话时,胡兰英已经泣不成声。此后丈夫还逼迫她出去卖淫,如果不出去,就对她大打出手。胡兰英说,她不堪凌辱曾想到逃回南京,但都被发现了。后来,她又喝农药、悬梁、投河,想要自杀,但都没有成功。
“我也报过警,但我们那里是农村,根本没人管。加上也没人肯作证,最后都不了了之。”胡兰英说,后来周前进一人到南京打工。2007年年初,她终于找到了机会,逃回了南京。
“他酗酒暴虐成性,我整天处于折磨、痛苦和紧张当中,我要和他离婚。”胡兰英在诉状中说。
女儿写信给法官揭“兽行”
面对胡兰英诉状中所说的事实,法官感到非常吃惊,丈夫怎么能这样对待妻子?法官立即找来周前进,向他了解情况,却得到了另外一个版本的回答。
“我根本没有逼她出去卖淫,都是她自愿的,她还被金坛警察处理过,在劳教所被劳教了3次。”周前进说,他同意离婚,但孩子坚决不能让母亲带,“她会把孩子毁掉的。”
就在法官陷入两难的时候,一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法官收到了一封“举报信”,写信的正是周前进的女儿周晓琴。
在这封一千多字的信中,稚嫩的字体密密麻麻地写满了两张纸。
“请求你们判我爸爸妈妈离婚,否则我就要在恐慌中度过一生。”12岁的周晓琴在信中写道,她五六岁的时候依稀记得,爸爸一到天黑,就逼迫妈妈去陪大伯、二伯,还有“西边一个薛××、表叔沈××”,信中共实名实姓地列举了5人,除此之外,还有两个外号为“瘸子”和“瞎子”的男人。“爸爸让妈妈和他们在一起,做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情。”
“好几次妈妈不堪凌辱,带着我躲在村外的草垛当中,但还是被强行带回家,接受凌辱……”
“我要和爸爸过,折磨他”
12岁孩子的一封来信,让所有人感到震惊。可就在此时,周前进突然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意思就是说,他的老家在常州金坛,涉及到他和妻子的离婚案件,应该由金坛当地的法院审理,南京的白下区法院没有审理的权限。
但是,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周前进虽说自己的家在金坛,但他也承认自己一般都在南京打工,没有固定的住所。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超过一年,另外一方起诉离婚,由原告住所的法院管辖。最后,法院驳回了周前进的“异议”,受理了这一离婚案件。
法官表示,下一步将就胡兰英和女儿所说的事实,联系其所在地区警方和政府,对案件进行详细调查,做出判决。如果母女两人所说为事实,相关部门将追究周前进的刑事责任。
在那封信中,女儿周晓琴充满了对父亲周前进的仇恨,称他为“不是人的恶狼爸爸”。法官询问周晓琴,如果父母离婚的话,希望跟谁一起过?原本以为他一定会选择跟妈妈一起过,可孩子的回答,出乎所有人的预料。“我要跟爸爸一起过,折磨他一辈子。”(文中人物系化名)
本报记者 刘何健
通讯员 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