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事业组织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进行投诉举报。
受理投诉举报机关:松原市法制办公室
办公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339号 市政府六楼
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438—2113350
松原市人民政府
2008年7月14日